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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商报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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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须知

中文名称:新华日报
报刊类型:省委机关报
主管单位:中共江苏省委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
编辑单位:新华日报社
创立时间:1938年1月11日
出版地区:南京市
出版周期:日报
国内刊号:CN32-0050
国际刊号:D279
邮发代码:27-1
登报级别:江苏省级报纸登报

 

1、启示公告类:
债权转让公告、催告函、催收公告、解除劳动合同公告、道歉声明、维权公告、上市公告、拍卖公告、资产清算公告、业绩预告公告、通知债权人公告、变更公告、开业公告、资产重组公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提示性公告、招募公告、召开股东会议通知、会议公告、进展公告、停牌公告、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金融行业开业公告、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寻车启示、身份证冒用声明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各类声明、启示、通知公告。

 

2、遗失声明类:
营业执照遗失声明、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声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及数字证书遗失声明 、公章遗失声明、财务章遗失声明、法人章遗失声明、社保登记证遗失声明、各类发票遗失声明 、身份证遗失声明、会计证遗失声明、毕业证遗失声明、报到证遗失声明、导游证遗失声明、教师证遗失声明、警察证遗失声明、工作证遗失声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遗失声明、车辆购置税遗失声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遗失声明、银钱收据遗失声明、卫生许可证遗失声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遗失声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遗失声明、车辆合格证书遗失声明,房地产经纪人证遗失声明、记者证、护照、建筑师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导游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海运提单、保险兼代理业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证件遗失声明。

简介
 
       《新华日报》最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1938年1月11日-1947年2月28日)是中国共产党的大型机关报,它是由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河北涉县一二九师司令部亲自创办的、中国共产党第一张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并一直持续至1947年2月28日。
 
       《新华日报》于1949年4月在南京复刊,1952年成为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机关报。2001年9月28日,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省委、省政府研究,以新华日报为主报的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正式组建。
 
       《新华日报》由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主办,新华日报社现为中共江苏省委直属事业单位。
 
       2018年03月,获得第三届全国“百强报纸”。
 
       2019年3月21日,获得“全国党媒优秀扶贫报道”奖项。

历史沿革
 
       1937年,国共开始第二次合作。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当局商定,在南京公开发行中共党报《新华日报》。但是因为顽固派阻挠及日军逼近,报社被迫迁至武汉成忠街53号。延至1938年1月11日,《新华日报》正式在武汉创刊。正式创刊后,报社迁至汉口大陆里。发行部则设大陆里临街的平房内(原建筑已改建)。该报在武汉期间,属中国共产党长江局领导。
 
       1938年1月11日,在汉口正式创刊出版发行《新华日报》,同时在广州设立分馆,同年10月分别在25日、21日从汉口和广州迁入重庆和桂林。该报系中共中央长江局的机关报,报社社长潘梓年。总编辑华岗,经理徐迈进。发刊词宣称:“本报愿将自己变成一切愿意抗日的党派、团体、个人的喉舌”。
 
       17日,报社营业部曾被国民党暴徒捣毁。
 
       10月25日,武汉失守后,报社迁重庆继续出版,这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统治区公开出版的唯一机关报。《新华日报》陆续在山西、重庆、广州、西安等地设立分馆,在黄陂、宜昌、郑州、洛阳、许昌、南昌、潼关等地设立代销处。
 
       在武汉期间,该报隶属中共中央长江局领导,董必武主管。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该报有步骤地纠正了某些右倾投降主义的错误宣传。迁至重庆后,报社隶属于中共中央南方局,由周恩来兼任董事长,南方局副书记董必武等直接领导,具体负责人先后为潘梓年、华岗、吴克坚、章汉夫和夏衍。
 
       1938年8月1日迁至汉口府东五路(现前进五路)150号办公(新华日报社旧址位于汉口民意一路大陆里4-9号)。当时报社领导机构为董事会,由陈绍禹(王明)、秦邦宪(博古)、吴玉章、董必武、凯丰、邓颖超6人组成,陈绍禹为董事长;潘梓年任社长,华岗任总编辑,熊瑾玎任总经理。
 
       1938年10月25日,武汉沦陷,《新华日报》在武汉出版最后一期。同日,同一期号、不同内容的《新华日报》在重庆出版。历任总编辑有华岗(华西园)、吴克坚、章汉夫等。
 
       1938年12月19日,《新华日报》华北分馆宣告成立,何云任分馆管理委员会主任(社长)兼总编辑。21日,何云在《新华日报》华北版发刊词中明确指出:“《新华日报》华北分馆任务有三:一是立足华北,坚持敌后抗战,鼓励、推动全国团结抗战及进步;二是创造、巩固和扩大华北抗日根据地;三是团结华北文化战士,开展敌后文化运动与敌苦斗到底。”这是全国各大报在敌后发行地方版的创举,在中国新闻史上具有非凡意义。
 
       1939年元旦,《新华日报》华北版创刊号终于在战火中诞生了。当彻夜未眠守在印刷房中的何云看到第一张报纸印出来时,激动不已,十分欣慰。他决心用自己的全部心血乃至生命来哺育它,使它茁壮成长,成为华北地区强有力的新闻舆论阵地。
1939年元旦,《新华日报》华北版在山西沁县创刊,为中共中央北方局机关报。
 
       1940年1月6日,因社论被国民党当局强令删去﹐《新华日报》被迫“开天窗” 。
 
       中共重庆《新华日报》社论栏第一次打开“天窗”。此前,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修正新闻检查标准》、《修正战时新闻禁载标准》、《战时新闻违惩罚办法》等法令,规定所有报纸于出版付印前,其内容都必须经新闻检查机关审查、通过。是日,《新华日报》原拟刊登社论《论冬季出击的胜利》,但稿件在送审时被以“系军事论文”为借口扣留;《新华日报》决定改登另一篇社论《起来,扑灭汉奸!》。然而,这篇社论又未通过审查。为了抵制国民党当局的刁难,《新华日报》毅然采用开“天窗”的斗争手段以示抗议。今日的《新华日报》在原社论的位置仅刊印了八个大字:“抗日第一!胜利第一!”旁注两行小字,对“开天窗”缘由予以说明:“本日两次社论:一、论冬季出击的胜利(代论);二、起来,扑灭汉奸!均奉令免登尚望读者原谅是幸!”
 
       1941年1月18日,《新华日报》登载周恩来的题诗:“千古奇冤,江南一叶,同室操戈,相煎何急?!”诗上首赫然入目地写着另九个狂草大字:“为江南死国难者志哀。”17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言人在重庆就“皖南事变”发表谈话,宣称:此次事件,完全为整顿军纪,惩处叛变。周恩来得知上述消息后,恕斥何应钦:“你们的行动,使亲者痛,仇者快。你们做了日寇想做而做不到的事。你何应钦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当晚,周指示新华日报社拒刊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通令”和“发言人谈话”,坚持照常出报,并部署了应付各种可能情况的对策。当日清晨,载有周恩来题词的《新华日报》到达读者手中,并出现在重庆大街小巷的阅报墙上。报纸销量从平时的1000份猛增到5000份。
 
       1943年10月1日,改为太行版,系中共中央太行分局机关报。
 
       1945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决定在上海设总馆,在南京、重庆设分馆。其中,重庆分馆改为四川省委机关报。后因国民党当局阻挠,上海﹑南京两版的出版计划未能实现。重庆分版先后由傅钟、张友渔任社长,熊复任总编辑,于刚任经理。抗日战争时期﹐还出版过《新华日报》华北版﹐为中共北方局机关报﹔后改为太行版﹐为中共太行分局机关报。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出版过《新华日报》华中版﹐为中共华中分局机关报。
 
       1945年12月9日,《新华日报》在江苏淮阴创办,为中共中央华中分局机关报。
 
       1945年9月1日、重庆《新华日报》发表文章《为笔的解放而斗争》,提出给人民以新闻出版与言论自由、废除新闻检查。这一主张立即得到重庆等地报刊的响应。
 
       首先是重庆的十大杂志发起了"拒检"运动,其中,包括保守的《东方杂志》和《新中华》半月刊,也联合出版增刊,自动实行原稿不送审查。拒检运动得到了成都、昆明等地新闻出版界的热烈响应。
 
       1945年9月10日,成都的22家通讯社、报纸、杂志拒绝国民政府检查原稿。15日,重庆20家杂志也拒绝国民政府检查原稿。同时,各大学出版的刊物、壁根也拒绝送学校训导处审查。
 
       1946年5月以后,改为中共四川省机关报。负责人为傅钟、张友渔、熊复等。该报的宣传在国统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1946年12月26日停刊。
 
       重庆《新华日报》在周恩来直接领导下,一直出版,至1947年2月28日被国民党勒令停刊。至此,《新华日报》在国民党统治区共出版9年1个月又18天,在国民党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领了舆论制高点,被人民群众誉为“茫茫黑夜中的一座灯塔”,成为中国共产党推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有力工具和沟通外部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毛泽东高度赞扬《新华日报》,称其为八路军、新四军以外的“另一方面军”。
 
       1948年元旦,《新华日报》华中版发行,为中共中央华中工委机关报。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周恩来在北京招待将赴沪、宁工作的新闻文化界人士时宣布:中央决定在原国民党首都出版《新华日报》。4月30日,《新华日报》在南京复刊,成为中共南京市委机关报,石西民任社长兼总编辑。1952年,中央人民政务委员会决定将南京市(当时为直辖市)、苏北及苏南两行政区合并成立江苏省。11月1日,《新华日报》、《苏北日报》和《苏南日报》合并出版,《新华日报》这一具有光荣传统的党报改为中共江苏省委机关报。现报头为毛泽东1964年7月29日所题。毛泽东还曾于1949年9月、1953年2月23日两次为《新华日报》写过报头。1999年,江泽民、李鹏、李瑞环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又为《新华日报》在南京复刊50周年报庆题字。
 
       另外,1949年12月10日在重庆创刊的《新华日报》﹐是中共中央西南局机关报﹐出版至1954年8月31日因西南大行政区撤销停刊。
 
       2001年9月28日,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新华日报报业集团(Xinhua Daily Press Group)正式挂牌成立。 2002年7月11日,成立江苏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1年,在新华日报报业集团成立10周年之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新华报业传媒集团。 当前,集团拥有14份报纸7份刊物和一个网络群、1个移动手机媒体及10多家经营性公司。具体包括《新华日报》、《扬子晚报》、《大学生村官报》、《南京晨报》、《江苏经济报》、《江苏法制报》、《江南时报》、《扬子经济时报》、《扬子体育报》、《昆山日报》、《靖江日报》、《海门日报》、《东台日报》、《宿迁日报》等14份报纸,《群众》、《传媒观察》、《党的生活》、《精品健康》、《培训》、《文史阅读》、《幸福老年》等7份刊物,中国江苏网(含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网)和移动手机媒体《江苏手机报》,独资和控股的江苏新华传媒投资实业公司、江苏新华传媒信息发展公司、江苏新华传媒时代江南公司、江苏华汇新闻实业公司、江苏华新出版物发行公司、集团印务总公司、江苏新华柏印务公司、苏州新东印务公司、淮安新华印务公司、江苏九九递送公司、江苏新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10多家经营公司和单位。